有时候,将商品报损比将它勉强卖出去更好
商品报损,就是将商品申报为坏损,停止销售,等待销毁。听起来,不会是一件让人感觉愉快的事情。但是,有时候,将商品报损比将它勉强卖出去更好。
假设有A、B两个商品。A商品的进货价为1元,销售价为2元;B商品的进货价为7元,销售价为10元。A、B为同一类商品,在同一笔交易里,既可卖出A,也可卖出B,但A和B不可同时卖出。A已经近效期(即快要到期)了,B的质量和效期都还不错。
通常,近效期的商品要优先销售。许多商家害怕商品过期而带来的损失,也会急于将近效期的商品出手。所以,当一次交易机会出现时,往往是A商品被优先卖出。
从一次交易完成后,对成本与收益的影响来分析,先卖出A,并不是明智的选择。
卖出A的交易完成后,最好影响是,A不用报损。卖出B的交易完成后,最坏影响是,A过期报损。( 如果卖出A后,B还能在有效期内卖出。那么,卖出B后,B同样能在有效期内再卖出一件。两种情况对未来的影响基本相同。所以,不需要考虑交易完成后,B是否能卖的出去,只需要考虑A是否会过期报损。)
卖出A的最好收益为:2(A的销售价) - 1(A的进货价) = 1(元)。
卖出B的最坏收益为:10(B的销售价) - 7(B的进货价) - 1(A的进货价) = 2(元)。
可见,卖出B的最坏收益大于卖出A的最好收益。所以,在以上情况下,卖出B总是比卖出A划算;卖出A不如让A报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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